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025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18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王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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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开发的坐落于建三江物资科2号楼项目的用户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逾期不来申请登记,我机构将为权利人崔振华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你公司承担。并将你公司所欠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中。
建三江物资科2号楼三单元401室 权利人: 崔振华
公告单位: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