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002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5:52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齐仕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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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证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证书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产权证号 | 法院裁定文号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家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央金色家缘小区G3#楼5单元1602室 | 黑(2018)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1858号 | 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22)黑8102执恢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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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璇 | 建三江胜利长乐职工住宅2#楼3单元401室 | 黑(2021)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9318号 | 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23)黑8102执658号 |
张增军 | 怡园小区1号楼4单元601室 | 黑(2019)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7732号 | 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22)黑8102执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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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3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