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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002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5:52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齐仕禹

点击量:

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证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证书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法院裁定文号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家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金色家缘小区G3#楼5单元1602室

黑(2018)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1858号

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22)黑8102执恢261号

 

李佳璇

建三江胜利长乐职工住宅2#楼3单元401室

黑(2021)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9318号

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23)黑8102执658号

张增

怡园小区1号楼4单元601室

黑(2019)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7732号

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22)黑8102执397号

 

 

公告单位: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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