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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4008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1:33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王国泰

点击量: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建三江前进字第S3001181号

兰宝、郭桂珍

房屋

230881606114GB00075F00010006

前进农场华龙小区A栋1单元402室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23)黑8102执2151号

 公告单位: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4 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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