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木斯市建三江振业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15:00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刁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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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建三江生态环境分局拟对佳木斯市建三江振业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6日(7个工作日)。
审批日期:2022年5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4-5830506(建三江生态环境分局污控科)
通讯地址:建三江迎宾路335号
邮 编:156300
附件:佳木斯市建三江振业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