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003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7:05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齐仕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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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不动产权证号:S3000911,权利人:祝媛媛、冯志义,不动产坐落:洪河农场馨园小区二期3号楼107号车库;不动产权证书号:S3000907,权利人:祝媛媛、冯志义,不动产坐落:洪河农场馨园小区二期3号楼115号车库,【法院裁定,文号:(2022)黑8102执322号】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