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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019

时间:2023年03月18日 16:38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齐仕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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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前进不动产作废公告.xlsx

    公告单位: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3 年 3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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