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57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王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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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构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17]3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集中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3]19号)、《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建三江农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江农科园管政文[2023]36号)、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分局出具的《认定意见》。对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申请人 | 房屋坐落 | 房屋面积 | 宗地面积 | 房屋用途 |
陈冬梅 | 七星农垦社区B区三委560号 | 61.71㎡ | 330.09㎡ | 住宅 |
公告单位: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