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49
来源:鸭绿河农场有限公司
作者:宋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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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田
(一)基本田政策按《鸭绿河农场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租赁管理办法》(鸭场司发﹝2021﹞3号)文件执行。
(二)基本田资格认证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三)基本田的发放标准,按照每人水田8亩标准进行测算,即每人补贴3200元。
二、规模田
(一)规模田政策按《鸭绿河农场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租赁管理办法》(鸭场司发﹝2021﹞3号)文件执行。
(二)规模田承包标准
具有本场户籍的职工和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耕地,人均承包面积70亩,面积不足的以实际承包面积为准;人均面积70亩(含70亩)内为规模内种植,人均面积70亩外为规模外种植。
(三)规模田承包费收取标准、时间及合同期限
1.水田承包费收取标准:正常地具有本场户籍的职工和居民规模内390元/亩,规模外440元/亩;正常地其他(非本场户籍)承包户450元/亩;低洼易涝地300元/亩;2017年、2021年新增耕地300元/亩。
2.旱田承包费收取标准:正常地具有本场户籍的职工和居民规模内320元/亩,规模外360元/亩;正常地其他(非本场户籍)承包户360元/亩;低洼易涝地300元/亩;2017年、2021年新增耕地300元/亩。
3.大棚基地的育秧大棚承包费收取标准:超级大棚500元/栋,标准大棚300元/栋。
4.耕地承包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签订合同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5元/亩。
5.公司现有耕地禁止弃耕,严格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种植,必须包满种严;2023年签订水田耕地承包租赁合同的地块2024年必须种水田,禁止水田改种旱田。由于管理区管理不到位,造成耕地弃耕、签订的水田耕地承包租赁合同实际种植旱田的,一经发现,公司当年及今后年度对其按同等级耕地水田承包费标准收取承包费,同时取消承包户下一年耕地承包资格,并对管理区主任、书记、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6.耕地承包租赁合同要在2024年3月1日前签完,2024年3月10日前上缴完耕地承包费。
(四)耕地承包合同人变更政策
1.耕地承包租赁合同人发生变更的,对应地块的耕地按“机动地”管理,实行市场化竞价发包,竞包时在同等级耕地承包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定额度做为发包底价。
本场户籍(2019年3月31日以前落户)超龄人员退出耕地由其在公司务农子女继续承包的,每亩耕地承包费底价在同等级耕地承包费标准基础上增加30元;其他人员(含本场户籍、非本场户籍人员)退出的耕地,竞价承包人为本场户籍(2019年3月31日以前落户)人员每亩耕地承包费底价在同等级耕地承包费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竞价承包人为非本场户籍及2019年3月31日以后落户本场外来户籍人员每亩耕地承包费底价在同等级耕地承包费标准基础上增加70元。
2.五荒地、长期固定地合同人发生变更,必须经公司同意,并进行司法公证,公司收取服务费150元/亩。
(五)长期固定地及五荒地
1.承包长期固定地、五荒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承包户再承包规模田,执行其他承包户承包费收取标准;承包长期固定地、五荒地面积在100亩以下、有本场户籍且家庭户籍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承包户,可承包100亩以内的规模田,超出100亩以上面积,执行其他承包户承包费收取标准。
2.长期固定承包地除履行合同条款外,另交道路和水利设施费6元/亩;五区五荒地每亩交5元道路和水利设施费,其他五荒地按合同约定交纳管理费。
(六)实物地租的收取方式及时间
以前年度签订实物承包费合同没有到期的承包户,2024年按原合同约定种植大豆的可交实物承包费,也可交货币承包费。交实物承包费的实行下打租,即为“按国家三等粮标准在2024年11月10日前将产品上交到公司粮贸营销中心”;交货币承包费实行上打租200元/亩。2024年原合同约定种植大豆实际改种水稻的,交货币承包费220元/亩。货币承包费在2024年3月10日前上交公司财务结算中心。
(七)使用输电线路收费政策
使用公司架设输电线路的机电井,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公司收取6元/亩输电线路使用费。支线由个人架设的线路,公司收取4元/亩主线输电线路使用费。
三、相关要求
(一)规范对耕地租赁合同承包人的管理,实行“五个一致”,即:承包人的合同签名、承包费的交款人、小额农贷的发放对象、各类惠农补贴和涉农保险的受益人一致。
(二)严禁承包户私自转包(包括“流转”、“转卖”、“转让”等)耕地,一经发现,公司严格按《鸭绿河农场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租赁管理办法》(鸭场司发﹝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对管理区主要领导进行相应处理。
(三)公司土地权属范围内地方人员耕种的耕地,必须与公司签订耕地承包租赁合同,否则,采取法律等手段依法维权。
(四)“北大荒农服”平台是集团各级农业生产经营业务线上运行的唯一载体,公司耕地承包信息采集、合同签订、缴费和线上农贷等业务操作及数据运营,应通过“北大荒农服”平台进行。
为确保耕地承包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鸭绿河农场有限公司耕地经营管理委员会”。
主 任:王守江 任爱军
副主任:王 丹 王成明 安相宇 梁秀利
成 员:慕国防 徐洪飞 孙建军 杨延辉
汉春雷 窦红梅
办公室设在合规风控部,成员单位:各管理区耕地经营管理委员会、合规风控部、资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纪委、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