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2013
时间:2022年06月15日 14:50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齐仕禹
点击量: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交通局:
因你公司(单位)开发的坐落于建三江局直交通局职工住宅楼3号楼项目的购楼户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逾期不来申请登记,我机构将为权利人陈勇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你公司(单位)承担。并将你公司所欠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中。
交通局职工住宅楼3号楼1单元131室 权利人:陈勇
公告单位: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