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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政务值班管理办法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28

来源: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作者:吕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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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抓好本单位值班工作的贯彻落实。

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严格遵守制度规定,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

及时调度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及时报送值班信息;

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部门或领导的指示批示;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带班值班制度。

条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值班人员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随时做好接听来电、 核实确认、报告情况的准备,掌握带班领导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

值班电话必须为专用固定座机,铃响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

健全完善值班记录,内容一定要客观真实准确、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字迹工整,值班记录不可随意涂抹更改,值班记录本要妥善保管、定期编号归档管理;

严格落实值班交接制度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 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在值班场所进行,当面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条  带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条  要按照工作日、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值班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带班值班工作,统筹安排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值班, 电话带班期间要保证联络畅通,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

条  节假日带班值班:

农场有限公司执行级带班值班,即农场有限公司领导、值班人员个层级在值班室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

带班领导原则上应为本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值班人员 为正式在编员工,严禁由劳务派遣人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替班;

遇有临时紧急情况无法承担在岗带班任务的,应与符合带班职务要求的成员调班,严禁擅离职守或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离岗,调整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调整情况,同时告知本单位值班人员。

条  特殊敏感时期带班值班:

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参照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执行;

上级机关对带班值班工作有临时通知要求的,需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八条  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多渠道核实接报突发事件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 程序、规定范围报告有关领导;对于情况不清楚、要素不全的, 要及时核实补充后报告;必要时,值班人员可直接与现场指挥员或信息联络员连线了解情况;情况紧急时,可边核实、边报告。

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表 述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 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 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及处置 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第十条  接到上级值班机构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 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有关法律法规对某类突发事件信 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规定 时间内核报的,要及时解释原因,并按上级值班机构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相关部门应在15分钟 内向上级总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同时,应将有 关情况及时通报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属地政府电话报告。对于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性质的事件信息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以及其他认为需要向上级单位报告的相关信息,不受分类分级标准限制,应及时上报。

第十条  报告方式可按照轻重缓急和密级,灵活选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主要包括:传真、电话、短信、网络报告信息,小型移动平台发送视频音频信息等。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第十条  值班培训:

岗前培训。对于新进入专业值班工作岗位的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确保值班人员具备专业业务能力;

日常培训。利用交接班、工作例会、交流研讨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日常培训;

节假日值班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视频会议、专题培训班、录制培训视频等方式,于节假日前开展培训,确保值班人员业务能力达到值班工作要求;

专项培训。每年度至少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值班人员开展1次专题值班培训。

十四条  加大对夜间、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会议、活动期间、汛期及防火期等重要时段的值班检查。

十五条  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切实指导督促做好值班检查工作,确保值班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十六条  电话抽查时,被抽查值班人员原则上应在电话铃响3声内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设置呼叫转移。

十七条  值班记录本检查内容:

基本信息记录是否完整;

工作记录是否日期连续、内容详实;

本单位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否记录,突发事件信息要素是否完整、字迹清晰;

带班值班交接班是否有交接班时间、上一时段值班情况、需要接续办理的工作、交接班人员签字等记录。

十八条  定期对抽查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发现的问题要 立整立改、跟踪问效,情节严重的按照程序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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